毛主席稿费该否继承之争。
据说毛主席的稿费目前有1亿多元,毛主席在世的时候,曾用来周济一些人,但大部分仍以党小组的名义留存。去年始,一些人谈论这些遗产的产权问题。有的说:应给毛主席的后人,理由是继承权的使用;也有的说,毛主席的稿费是中国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智慧的结晶,应该用于国家,用于党的事业。
我认为,应该这样考虑:一是看一下,建国以来其他领导人的稿费是被继承了,还是收归国家了。就可以知道毛主席的稿费到底应该归谁。否则,就是法律、做法对毛主席的例外。
二是如果强硬地以为毛主席的稿费属于党产,那么就要进行工作需要作品权与工作、生活之余著作权之分,属于工作方面的,如工作报告等,属于政府产权,不进行继承(但其他人的也应如此,不应对一人例外);属于工作、生活之余所写作品,就应属于个人著作权,应由后人继承。
三是要征求一下家属的意见,看毛主席的后人是否要求主张这份权力。是否有处置这份遗产的意愿。
妥否,大家讨论,如何?